第四节 互斥科目
在会计工作中,填制凭证的时候,有经验的会计人员会发现有一些会计科目是不可能也不能够同时出现在同一张凭证的同一分录上的(因为不可能有这类经济业务出现),这种相互排斥的科目就称为互斥科目。为了避免发生这类科目串户的错误,格林财务系统提供了设置互斥科目功能,以提高凭证填制的准确性。(设置后,如果在填制凭证时不小心出现这类错误,系统会立即出现提示,操作人员就可即时更正)。
单击“互斥科目”图标,进入“互斥科目”设置窗口(图1-16)。窗口内显示了已设置的互斥科目组的信息;窗口上方有“增加”、“删除”、“修改”和“帮助”四个功能按钮。

图1-16
1、单击“增加”按钮(快捷键F10)将进入录入状态(图1-17)。在凭证类别、借、贷方科目编码框内录入需要设置的互斥科目相关内容(可点击框口右侧的打开按钮进行选择录入),单击“确认”按钮,就完成了本组“互斥科目”设置;如单击“取消”则放弃这次设置。按此方法可设置多组互斥科目。

图1-17
2、已设置的互斥科目删除或修改:需先将光标移动至需删除或修改的互斥科目所在行,再单击“删除”(快捷键F9)或“修改”按钮(按空格键或鼠标双击)。删除时系统会要求再次确定;修改操作同增加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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