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明细账
单击“明细账”图标,即进入“明细账查询条件”窗口。(图4-6)

图4-6
一、录入查询条件:
1、查询期间。
2、选择辅助账。
3、选择会计科目。
4、是否包含未记账凭证。
5、选择红字显示方式。
6、单击“确定”后即进入“明细账”窗口。(图4-7)

图4-7
二、科目选择框的使用
单击会计科目选择框,选择框即被打开(图4-8),在框内选择会计科目后(单击即可),选择框右侧显示了该科目的科目全称,同时主窗口中显示该科目的明细账。

图4-8
在明细账窗口中其他功能按钮的使用方法和在“总分类账”窗口中一样,详见本章第一节。
三、在明细账中反查凭证
在科目明细账窗口中,双击分录项,含该分录的凭证即被反查出来。(图4-5)
注:在“明细账”窗口中进行操作可使用鼠标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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